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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采购量
参与本轮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根据2024年度服务数量,结合临床需求,申报本轮采购意向采购量,意向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4年度服务量的90%。约定采购量为意向采购量的80%。首年约定采购总量为3188073人次。
二、中选规则
(一)最高有效申报价
本次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集中带量采购最高有效申报价应小于5.00元/人次,等于或高于最高有效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企业不参加后续评审谈判。
(二)中选企业数量
从符合资质的申报企业中,根据评审谈判结果,确定1家企业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中选规则
本次集采采取竞价、议价的方式确定中选企业。符合资质的申报企业数≥3家的,采取竞价的方式;企业数<3家的,采取议价的方式。
1.竞价规则。企业数在3家及以上,根据评审结果,得分最高且技术分及商务分分值均达到80%以上的企业,确定为拟中选企业。当企业得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
(1)技术得分高的拟中选;
(2)技术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拟中选;
(3)技术得分、报价均相同时,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低的拟中选。
评审主要内容包括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履约能力等,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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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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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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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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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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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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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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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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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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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格得分=(申报企业中最低申报价/本企业申报价)×1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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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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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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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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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包括影像数据上传、影像数据存储、影像专线搭建、调阅性能要求、数据治理模型的技术架构、实施方法及保障方案等五方面内容,并附上对应的技术架构图或系统截图佐证。上述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扣2分,最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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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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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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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包含“数字影像”、“医学影像”、“数据治理”、“影像监测”或“影像存储”关键词的专利或软著,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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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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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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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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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包含“数字影像”、“医学影像”、“数据治理”、“影像监测”或“影像存储”关键词的信创适配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4分。
2.提供通过中央网信办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证明,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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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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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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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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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像数据前治理。具备对机构上传的原始数据进行质量自动判定的能力;具备对数据质量不合格原因进行分类统计与展示的能力;具备自动向机构派发质量问题报告的能力。
2.影像数据归一化治理。展示区域统一的检查项目编码体系;实现院内检查项目与医保索引编码的映射;实现院内检查项目与区域互认编码的映射。
3.影像数据质量中心端监测。展示影像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连续性监测结果;展示检查报告、检查影像及检查申请单匹配率的监测值;展示医保影像云索引及数据集上报成功率。
4.院端数据管理。支持医疗机构在线查看本院上传的影像数据总存储量及报告总份数;支持医疗机构在线查看本院数据上传的异常明细记录;支持医疗机构对异常数据执行手动重新上传。
5.AI客服。支持根据患者咨询内容生成工单,并能在线实时跟进处理进度;具备指导患者完成影像在线查看、本地下载及向授权方安全分享的能力;支持对数据范围、使用异常等常见问题提供智能问答。
有一个功能场景未满足要求,扣2分(单个系统扣分上限为6分),有一个系统未演示,扣6分,最多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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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演示视频时间总计不能超过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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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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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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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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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地级市及以上医疗影像公共数据归集处理、调阅共享、索引上传或监测分析相关服务合同(不包含框架合作协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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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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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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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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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地市级公共数据一级运营主体授权资质的,得6分。
2.具备江苏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医疗保障领域开发主体资质的,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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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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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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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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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资格证书的,得4分。
2.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HCIE或信创规划管理高级工程师其中任一资质的,得3分;具备软件设计师(中级)、HCIP或信创信息安全工程师其中任一资质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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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人员持有多个等级的同项证书,仅按其中级别最高的一项计分,不重复累计。
2.提供人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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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价规则。企业数量小于3家,在企业通过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前提下,根据评审标准,技术分及商务分分值均达到80%以上的企业,评审专家采取议价谈判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
三、评审谈判
(一)评审谈判方式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采取专家现场集中评审谈判的方式。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企业报审材料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所有专家评分后为企业得分。根据中选规则,评审专家与企业现场价格谈判。
(二)企业报审材料
1.材料构成。
(1)《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集中带量采购承诺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3)《常州市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报价表》(附件3);
(4)《报价测算明细表》(见附件4)。申报企业需根据总体报价表中的报价,提供其报价测算明细表;
(5)《常州市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技术方案》(附件5);
(6)技术方案演示视频的电子U盘(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完整演示评审标准中相关内容);
(7)企业业绩、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佐证材料;
(8)其他材料。
2.报审要求。
(1)报审纸质材料须使用A4纸打印,按序排列,一式柒份(正本壹份,副本陆份),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2)报审材料须装入文件袋,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并注明“评审前不得启封”,如果因密封不严,报审材料非人为因素提前启封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两份)无需密封,由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四、评审谈判时间、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30。
(二)评审地点: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联系人:王力;联系电话:0519-85686512。
五、中选企业确定
拟中选结果在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实名制申投诉(申投诉需递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对应纸质资料)。拟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中选结果。
附件:
1.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储存和处理服务集中带量采购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常州市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报价表
4.报价测算明细表
5.常州市医疗影像公共数据上传存储和处理服务技术方案
常州市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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