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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常州市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强化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25〕68号)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常州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巩固基层组织基础、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增强社有经济实力,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为推进常州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作出更大贡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农资保供稳价减量增效行动
1. 提高农资保供稳价能力。按照“企业储备、政府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模式,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化肥储备制度,保障我市农业用肥总体供应有序、价格稳定,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夯实。(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发改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建强农资经营网络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培育壮大社有农资企业,新建改造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完善提升现代农资仓储设施体系。进一步巩固扩大肥药集采统配服务范围,协同开展农资质量监管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升级改造区域性农资仓储配送中心6个、基层配送网点1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
3. 推进农资绿色高效使用。深化“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推广农资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拓展农资农技服务,加大绿色农资组织供应,开展绿色农资技物结合培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农资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成效,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供销系统每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少于1500万件。(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行动
4. 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发挥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合联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广常州苏合农服“两端联动中间”全链条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培育10万亩以上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2个,2万亩以上服务主体4个。(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
5. 建设区域性服务中心。支持基层供销社、农合联组织参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为小农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拌种育秧、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以及农技推广、粮食烘干、冷链仓储、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建成或运营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
6. 持续扩大服务规模。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发展农事体验、农业研学、农文旅融合等新业态。加快推进苏合供销农场等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省级数字渔场和现代生态农场样板区。建设“常州数字供销”,创新数字化服务手段,推广“科技+服务”“AI+服务”,广泛应用智能化装备,以新质生产力赋能现代农业生产。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力争突破55万亩,全托管服务面积12万亩。(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
三、农产品流通助农惠民行动
7. 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供销市集”“供销优品年货市集”“供销基地行”等助农惠民服务活动,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建设农产品区域配送中心和直供产地,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直供配送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接政府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运营工作。加强产销对接合作,积极组织我市名优农产品“走出去”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全市供销系统每年举办各类产销对接活动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 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和建设运营,健全品牌授权管理制度,发展一批授权经营主体和认证品牌农产品,逐步形成品牌矩阵和产品集群,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附加值与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9. 扎实开展消费帮扶。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消费帮扶工作,依托社有企业开展“西货东销”“乡货进城”,深化产业合作,建设市级消费帮扶专馆,打造帮扶阵地,举办消费帮扶展示推介活动,每年助销帮扶地区农产品1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基突破行动
10. 拓展回收利用业务。发挥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地方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合作,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拓展废旧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回收拆解利用业务,开展农机装备和设备更新,扩大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范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1. 推进区域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区域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建设回收中转站和网点,促进与城市环卫“两网融合”。推进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场景应用。试点开展数智再生资源平台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综合改革持续深化行动
12. 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巩固深化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成果,健全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理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县(区)社班子建设和干部配备。理顺社企关系,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原实行属地管理仍正常运行的基层社纳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加强上级社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13. 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围绕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支持组建常州供销集团,进一步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核心业务板块,打造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常武地区社有企业实体化运行,提升溧阳、金坛社有企业发展质效,培育壮大系统骨干企业,实现社有企业在为农服务主责主业领域全覆盖。在社有企业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参照执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社有企业达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14.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溧阳、金坛供销合作社“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和区域社(中心社)建设,加快推进全国总社示范基层社建设。支持基层社(农合联)、社有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社区开展“社村共建”“社社共建”。加强全市供销系统农合联组织长效管理,制定长效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区域农合联行使基层社为农服务职能,各地要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进一步规范“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供销惠民服务社、供销新能源驿站等民生实事项目,更好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各级政府可将国有或集体闲置资产,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到2030年,全市供销系统累计建成全国总社示范基层社4家,改造提升基层社20家,扶优扶强农村综合服务社30家,建设供销惠民服务社10家,实体化运营农合联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总社)
要切实加强对五年行动计划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市供销总社要认真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供销合作社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销惠农贷、供销惠农保险等服务。支持帮助解决供销合作社所属土地房屋权属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供销合作社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广泛吸纳农村产业、乡村治理、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电商物流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入供销合作社,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兼任基层社主任,着力建设一支懂农业、会经营、善服务的供销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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