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AI智能导读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26-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26-05-09 公开日期:2026-05-11 废止日期:2026-06-23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省级以上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6〕4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2026年江苏独角兽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由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网上填报《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申请材料经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信息简表(含水印)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按要求完成盖章手续,并简装成册。

2.对曾经入围江苏独角兽企业(不含潜在独角兽企业),直接纳入今年的独角兽榜单(不包括搬迁、经营不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需网上填报信息简表及诚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佐证材料。

3.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扎口本区域申报工作,各辖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网上下载《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由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并提交市科技局。2026年6月22日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二份),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推荐条件

(一)独角兽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成立时间在2008年及之后;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获得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形成“三首”产品等,以及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平台建设的企业,估值可为7亿美元。

(二)潜在独角兽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5年之内(2021年及之后成立)且估值超过(含)0.5亿美元(或3亿人民币),或成立5~9年(2016~2020年成立)且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对国内其他权威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可以优先纳入本年度独角兽企业榜单。

3.各辖市、区、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4.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为组织推荐的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及电话:张城嘉  85681525

邮箱:czkjgx@163.com

附件:1.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样表)

          2.独角兽企业推荐情况汇总表(样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