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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访谈
 
访谈主题: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介绍
访谈时间:2023-12-27 10:30:00 至 11:3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严斌臻,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王谦
访谈背景: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是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18年11月的“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来,常州共落实国家、省药品集采结果12批次,涉及品种536种,年节约采购金额9.6亿元;落实医用耗材集采结果47个大类14 批次,年节约采购金额7亿元。进一步净化了医药行业生态,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访谈主题:服务民生:解读我市停车收费新政策
访谈时间:2023-12-25 09:30:00 至 10:3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沈莉,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调控处四级主任科员吴丹
访谈背景:停车收费事虽小,却关乎大民生。上半年,针对市民反响激烈的停车收费贵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市发改委联合停车办、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广泛调研,通过大量科学量化分析,反复推敲调整收费标准的合理化方案,精准施策,分别于今年7月、11月,出台了主城区内关于延长免费时长和六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访谈主题:持续开展标准化赋能行动,实施标准创新与标准应用“双轮驱动”
访谈时间:2023-12-22 15:30:00 至 16:3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潘立波、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谈歆
访谈背景: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建设持续开展标准化赋能行动,实施标准创新与标准应用“双轮驱动”,坚持企业主体、市场驱动,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制定上抢占先机,赋能新能源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跑产业赛道。
访谈主题: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访谈时间:2023-12-22 14:00:00 至 15:0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叶琳,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梁
访谈背景:今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常州“532”发展战略,聚焦区委区政府“五大行动”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把握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入推进“危污乱散低”空间腾退、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园区产业提质增效、自然资源利用保护等重大工程,存量空间盘活利用、省市重大应保尽保、农房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金叹号”品牌建设日益成熟,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土空间格局更加完善,获评江苏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资金奖励地区,为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访谈主题: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访谈时间:2023-12-22 09:30:00 至 10:3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常州市新北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樊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顾科卫
访谈背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十四五”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了《“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并于2023年11月通过新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为使广大网友更好地了解“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和“十四五”以来发展情况,特开展本次在线访谈活动。
访谈主题:常州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2023-12-21 15:30:00 至 16:30:00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访谈嘉宾: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夏思军,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贵生
访谈背景: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质过硬优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国防素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2022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2023年5月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细化措施》(苏退役军人业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编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6部门于2023年11月16日出台了《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暂行办法》,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希望通过“在线访谈”栏目,让更多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了解常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的政策,也希望我们的服务对象能为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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