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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城市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现代化治理水平的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同时强调,要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这些重要论述为我市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升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我市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的关键阶段。2025年我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碎片化治理、重建设轻管理、重整治轻长效等问题,部分区域环境秩序短板尚未彻底补齐,功能片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路段更新和节点优化的系统性有待加强,制定出台《行动方案》,目的就是要通过2026—2027年的持续努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链条提升,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转化为常州的具体实践,打造宜居宜业、近悦远来的现代化城乡新形态。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两部分,在明确工作原则下,核心是构建“治理突出问题、提升功能片区、更新提质路段、优化服务节点”四条主线系统部署,配套形成市级责任清单和各辖市区项目清单。
(一)主要任务
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更新,杜绝大拆大建、面子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 治理突出问题。制定城乡环境与城市更新体检标准;深化城中村环境和安全、空置地块、再生资源站点、乱停放、无序摆摊、农田风貌、大棚看护房、城乡公厕提升等9大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城管全天候街面巡逻、绿化疏朗与品质提升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2. 提升功能片区。市级牵头组织实施老城厢等重点片区功能提升;各辖市区每年分别提升1—2个品质单元;统筹推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实施农田风貌提升片区项目。
3. 更新提质路段。有序推进高架路及沿线空间更新;市级每年推动实施一批道路综合性更新;各辖市区每年分别实施1—2条主干道路段更新提质;推动农文旅融合,建成一批特色乡村线路。
4. 优化服务节点。推动完成火车站南广场综合整治;各辖市区每年优化升级1—2个便民节点;探索推行“一袋式”垃圾分类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农房更新、“金角银边”小微公共空间提质、充换电设施建设、特色田园建设。
(二)组织实施
一是科学实施城市体检,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制度;二是加强规划设计引领,严格遵循“无规划不设计、无设计不施工”;三是多元实施协同推进,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四是探索城乡治理新方式,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综合执法”,提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水平。五是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将此行动纳入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健全财政、金融、用地政策,鼓励市场化方式参与;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发动全民参与,全面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推广农村门前“三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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