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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5-10-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是我市2025年度地方标准编制项目。为落实科学编制、依法编制和服务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等要求,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在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2日期间公开征求对《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应急管理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项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   建议重新定义“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

2.   建议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变更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批范围。

3.   建议变更第一款中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

4.   建议依法变更“重新申请”和“变更申请”的适用情形。

对上述意见和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共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

在这次公开征集意见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标准的审查修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广大群众、企业对地方标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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