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市2026年度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司法局在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期间通过市政府门网站公开征求对《常州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司法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项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建议在《办法》中明确矿业权人的保护措施,完善矿业权人的退出机制。
2. 建议根据盐穴的具体用途,区别盐穴的出让价款。
3.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明确租赁方式取得盐穴地下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在租赁到期后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对于上述意见和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起草单位共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
在这次公开征集意见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立法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广大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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