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逐步完善。全年新开工各类保障房24209套(间),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4750套(间),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19459套(间)。全年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36个,已完成改造村(居)民6718户,筹集安置房2.0万套;完成改造提升老旧小区26个,惠及居民1.3万户。及时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公租房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全年完成农房改善1.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