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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67286401/2026-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6-03-30 公开日期:2026-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其中:五届二次管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2024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的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核定方式调整方案;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式调整方案;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报告。五届三次管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送审稿;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2023及以前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常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15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中包括10个处室、5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6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9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614家。受集中封存长期歇业停缴单位账户影响,2025年净减单位2286家;新开户职工19.90万人,净增职工3.47万人;实缴单位53504家,实缴职工137.08万人,缴存额235.8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5%、增长7.16%、增长6.82%。2025年末,缴存总额2134.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2%;缴存余额661.19亿元,同比增长7.4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5年,68.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0.11亿元,同比增长15.8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0.61%,比上年增加6.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473.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20万元;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单人110万元双人15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单人130万元双人170万元;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礼遇服务对象及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180万元、我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150万元、享受“青春留常”政策的本地高校毕业生贷款最高额度单人100万元双人140万元;现役军人配偶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贷款最高额度单人100万元双人140万元。多孩、人才、军人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5万笔124.3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09%、下降28.68%。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5.3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83万笔1414.86亿元,贷款余额630.1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73%、9.63%、6.2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30%,比上年末减少1.0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540笔34995.7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8552.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3362.5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32笔21775.4万元,当年贴息额2859.26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758笔1357997.6万元,累计贴息83862.48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5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6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5.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4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81041.62万元,同比下降1.5%。其中存款利息6377.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74655.4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8.5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10178.26万元,同比增长4.5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1988.61万元,归集手续费2989.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709.34万元,其他1490.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70863.37万元,同比下降9.6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50.0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270.29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343.01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270.2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9702.8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564.1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7621.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4235.64万元,同比增长2.58%。其中,人员经费3525.21万元,公用经费136.23万元,专项经费574.2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3010.91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3.2万元。2025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5.23%,非企业单位占25.38%,灵活就业人员占9.3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4.09%,非企业单位占3.45%,灵活就业人员占22.4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3.11%,租赁住房占10.57%,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出境定居占0.02%,其他占5.3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09.7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9.84%,比上年末增加0.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916.89万元。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23.8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75.9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23%。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1.7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4.29%,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3.95%。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2.21%,30岁-40岁(含)占48.28%,40岁-50岁(含)占16.83%,50岁以上占2.6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6.2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72%。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16%,比上年减少16.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试点城市披露)。

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给予利息补贴。2025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5.48万人,实缴4.49万人,实缴金额4.40亿元。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后,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10.53万人,累计缴存金额11.59亿元,累计有1.51万人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4.17亿元,累计为5532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75亿元。持续推广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常高校毕业生“青春留常”品牌,2025年共为10573名2025届毕业生发放首次缴存补贴317.19万元,为8135名2024届毕业生发放留常补贴2033.75万元。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要求,支持单位职工工作地与居住地分离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025年度共受理租房提取63.79万笔、提取金额合计20.09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2.26%和13.12%,租房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10.57%,与购建房提取占比相当。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2025年度共受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768笔、提取金额合计1.19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4.5%和12.15%。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2025年度共受理加装电梯提取74笔、提取金额合计446.07万元,提取金额同比上升3.1%。

加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要求,二孩、三孩家庭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30万元、50万元。2025年度为二孩家庭发放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754笔76635万元,户均贷款额度同比上升10.79%,为三孩家庭发放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26笔3077.8万元,户均贷款额度同比上升15.92%。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当年无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基数调整情况:根据常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5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3800元;根据江苏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缴存比例与上年度5%-12%保持一致。

提取政策调整情况:自2025年4月3日起,单位在职职工工作在主城区、溧阳市、金坛区三个区域中的一个区域,且该职工及其配偶在该区域无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主城区为包含武进区(含常州经开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在内的行政区域。

贷款政策调整情况:自2025年4月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三孩家庭单笔贷款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30万元、50万元,我市引进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贷额度提升至150万元,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人才礼遇服务对象、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贷额度提升至180万元;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规则,缴存人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总的可贷额度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补充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之和,距申贷时点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可共济使用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自2025年7月1日起,使用购房资助资格凭证的购房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

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仍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1.5%。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持续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一是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组织“最美公积金服务”专题宣传,弘扬为民正能量。二是升级服务标准化与便利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行业最高分通过国标委验收;构建完善四级服务体系,5个分中心下设多个政务专窗,62个乡镇工作站覆盖全域,444台自助机布局网点及社区,配套网格员驻点服务,实现“家门口办事”。三是深化数字服务创新,搭建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厅等19个线上渠道,集成AI数字经办人“小金”与7×24小时智能客服,78项核心业务“指尖办”,线上业务占比达90%。四是扎实推进“跨省通办”,全面对接住建部13项事项,全年办结911件,满足异地办事需求。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智能与网格联动,构建起覆盖广、效率高、体验优的公积金服务生态。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智慧公积金系统实现全年平稳高效运行。全年完成多个系统功能开发与优化升级,成功落地三十余项聚焦民生关切的功能改造举措,精准回应群众住房服务需求。顺利完成协同办公平台核心模块发布及历史数据全量迁移,内部管理数字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行政运转效率与业务管控水平同步提升。攻坚完成二十余项重点接口开发任务,全面支撑跨部门、跨区域业务高效协同;云上数据库迁移工作圆满收官,实现数据零丢失、业务零中断的既定目标,保障缴存人办事连续性与体验感。

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持续走深走实,编制《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数据质量检验规则库,数据治理精准度与可用性显著增强。积极参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编制,牵头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指标数据标准制定,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行业数据统一规范奠定坚实基础。

网络与数据安全体系持续加固,常态化安全巡检、漏洞修复闭环管理高效推进,顺利通过多项重大专项保障任务及现场检查。构建的融合架构与多层次防护体系获主管部门肯定。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荣获包括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2024年全市信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2024年度常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特色创新工作转型引领奖等各项荣誉10项。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因单位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而实施行政处罚的1起,因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29起。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24年由于资金流动性紧张,中心启动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025年初该部分贷款余额14.59亿元,本年转出0亿元,转回7.95亿元,归还1.40亿元,年末余额5.24亿元,转出贷款进行出表处理。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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