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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014109613/2025-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许决字(2025)第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5-10-30 公开日期:2025-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司许决字(2025)第4号
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决字(2025)第4号

戴锁富:

       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从金坛区龙山法律服务所变更至金坛区金诚法律服务所执业。

常州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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