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停泊管理,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6〕98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通告如下:
1. 采砂禁止区域:长江常州段全部水域;
2. 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地址:魏村水利枢纽内河侧;
3. 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坐标:北纬31°59′,东经115°56′;
4. 监管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5. 责任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二大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0519-86902802,0519-85719670。
特此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