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发〔2018〕92号
为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停泊管理,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6〕98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通告如下: 1. 采砂禁止区域:长江常州段全部水域; 2. 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地址:魏村水利枢纽内河侧; 3. 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坐标:北纬31°59′,东经115°56′; 4. 监管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5. 责任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二大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0519-86902802,0519-85719670。 特此通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