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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农发〔2025〕10号)《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常农发〔2025〕3号)通知精神,和市级专项预算安排、任务清单及资金管理要求,形成初步资金拟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5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委农办综合处(0519-85680700)、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电子邮箱:nlj022@163.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 邮编:213022
附件:1、2025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奖励拟下达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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