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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积极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着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着力保障新桥镇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新桥镇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根据区党政办下发的《新北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常新委〔2016〕55号)文件要求,新桥镇迅速作出响应,由镇企业服务站环保办牵头展开调研,全面征求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关于各单位的具体监管职能、网格化分组等,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新桥镇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力求做到本镇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能够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运行。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新桥镇制定并印发了《新北区新桥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划分了镇级网格和村(社区)级网格,镇级网格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网格长,并设立了工业污染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组织保障监管工作组、建设环境监管工作组、城市长效及国土监管工作组、社会事业监管工作组、农业污染和水资源监管工作组、社会稳定监管工作组、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组等8个监管工作组,每组均由党政领导担任负责人;村(社区)级网格分成了11个网格单位,每个村和社区分别为1个网格单位,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网格长。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分局等18个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网格化监管的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为全镇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队伍,加强培训。为切实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落实,强化工作抓手,新桥镇下发了《关于建立新桥镇环保工作联络员队伍的通知》:一是各村(社区)在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1名环保工作联络员;二是18个网格化监管部门明确1名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联络员;三是园区内企业进一步完善和更新环保工作联络员信息。通过此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的契机把新桥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环保工作联络员队伍建立起来。近期,镇环保部门还将组织开展环保工作联络员会议和环保知识培训等,提升业务水平,强化队伍素质,为新桥镇环保工作的开展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镇的创建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