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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深化常港澳多领域合作的实施办法》

  为积极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今年1月下发《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并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市港澳办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以及市市场监管局6部门通力合作,就进一步为港澳同胞来常投资创业、融合发展、就业生活等提供便利举措,于5月26日在我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深化常港澳多领域合作的实施办法》。
  我市出台的实施办法在省文件原有政策基础上,围绕促进常港澳经贸互利合作、推动港澳居民在常创新创业和便利港澳居民在常学习生活三个方面,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创新,出台了九条实施办法,这其中既有创新举措又有具体的奖励或扶持措施;既充分吸纳了港澳资企业和港澳人士在常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又充分体现了我市与港澳地区优势互补及互利合作的温度和热度。下一阶段,市港澳办将联合我市有关部门继续学习宣传好《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同时结合我市出台的实施办法抓好政策落地实施,为常港澳互利合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