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解读查询政策兑现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浏览次数:1977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22-000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22】47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产生日期:2022-04-02 发布日期:2022-04-02 废止日期: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科发【2022】4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引领、人才汇聚的现代化常州,进一步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推动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加快打造长三角创新中轴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现启动2022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一)突出重点领域创新导向。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推动新型能源关键技术攻关,突出科技创新对提升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引领作用;贯彻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加速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前沿技术创新领域,培育一批未来产业策源地,重点布局智能网联汽车、节能减排技术、智能电网等未来前沿领域,引导企业向未来产业领域探索发展,在技术研发、主体培育和示范应用取得明显突破,逐步构建“高端高质高新”的未来产业体系。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支持企业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提升技术竞争能力,打通产业中高端环节与关键节点,为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四)强化防疫抗疫科技支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协同创新,强化科技在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围绕《2022年度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指南》(附件3)的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企业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二)支持方式

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分为重点领域攻关项目、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个子类。其中,重点领域攻关项目面向指南中重点领域技术攻关的支持方向(指南代码范围9111-9241)组织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分别围绕对应的指南(指南代码范围分别为9311-9513、9611-9911)组织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均采用前资助形式予以支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立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常州市行政区划(除溧阳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2. 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3.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4.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或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本次申报的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完成时,须新增申请1件以上发明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样机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明确。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牵头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国内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4.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5.优先支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 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1)未填报2021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

(2)2020年4月1日起,有终止、撤销;

(3)2021年4月1日起,有总结结题;

(4)截止2022年4月1日,有应结未结。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

(2)有在研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

(3)有在研的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

3.企业在研的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该企业不得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7.企业近一年内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得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4.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4月11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固定格式见附件或在市科技服务平台附件中下载)。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系统,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各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2.本年度申报采取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10项,武进区合计30项(其中武进高新区10项、西太湖科技产业园6项、常州科教城6项),新北区30项,天宁区10项,钟楼区10项,常州经开区10项。

(五)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29日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5月13日17:00。

(六)联系方式

1.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沈才俊,黄浩艳;联系电话:88101380,88105072。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8120195。

3.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张磊;联系电话:85681525。

附件:1.  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

          2.  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3.  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指南

          4.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

2. 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3. 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项目指南

4.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收藏】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czwgzx@changzhou.gov.cn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