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正文

2025年4月3日起,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我市已经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商品期房的首付款,对于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有没有考虑适用此政策?

发布日期:2025-04-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答:我们将持续优化支持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的购房款或贷款买房时的首付款政策。今后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推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二手房购房(首付)款的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