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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新政策没有商贷还清提取了,但我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是在2024年12月底还清的,当时没有提取,现在还能申请提取吗?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您好,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新旧政策衔接期间,对于 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市已办理商贷还清手续,但未能及时申请商贷还清提取的缴存人,可携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前往我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同样适用此规定,可携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至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此外,对于2024年度未能及时办理按年/按月还商贷提取用于偿还商贷本息的缴存人,也同样适当放宽了提取时限,相关具体要求请拨打0519-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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