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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2025年7月11日—8月11日,常州市民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示《常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常州市民政局收到的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

一是放宽对部分新成立的养老机构的持续运营时间限制,新机构运营满半年可申请评定,配套特殊评估机制;二是优化专家构成,增加信息技术、老年心理学等领域专家,建立激励机制;三是动态监管,扩大抽查范围和频率,建立定期复核机制。

对于以上意见和建议,市民政局将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实际,严格参照《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系统梳理评估机制、专家库专业化建设等问题,统筹考虑区域资源分布特征,确保评定标准既体现国家规范要求,又符合常州养老服务实际,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感谢社会公众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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