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现公布金坛区2022年4月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
按照每千人7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金坛区主要结合春季重点食品进行抽检。种植养殖环节水产品3批次;流通环节279批次,其中,饼干4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5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豆制品13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蜂产品6批次,糕点46批次,酒类5批次,粮食加工品11批次,肉制品6批次,食糖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49批次。本月共抽检产品28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批次。
下一步,金坛区将根据常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2年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抽检计划安排,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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