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益;
4.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记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5.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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