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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营改增试点一年 减税133亿减税面96.85%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常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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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10月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共有21.77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共减税133.87亿元,减税面达96.85%。
“营改增”打通了税收抵扣环节,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为制造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试点以来,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物流辅助服务业的增幅分别达到168.44%、92.18%、66.82%、59.33%、38.87%。“营改增”带来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凸显,促进了二三产业分离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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