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上学,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相关政策(目前已有或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可将户口迁入农村,重新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他村民同样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包括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吗?
目前,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应当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资格唯一、群众认可、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章程规定,统筹考虑户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生产生活情况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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