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发布日期: 2023-05-02   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23年4月2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

*Z025001

举报人称,位于埭头镇钢厂区2号周边的溧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通过溧阳市生态环境局某领导关系,办取假的手续生产水洗石子和水洗砂,原料是已经关闭的矿区的泥石,洗出来的泥和泥水全部直排厂区旁边的中河内,用挖泥船把泥沙从中河内挖出来再倒入江内(具体哪个江不清楚),严重破坏环境。

溧阳市

水、其他、固(危)废

1.经查,2021年3月,溧阳市宏宇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建材”)超微细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经审批同意建设,2021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其生产工艺含水洗筛选。

目前,该单位石料来源于2021年12月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天目湖中国再生医学健康管理中心项目土石方,总量18万立方米,有相应的竞标文件。

2.2023年4月26日,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埭头镇对宏宇建材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停产检修,部分场地泥泞,有积水,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外运至宜兴市明月建陶有限公司处置。经无人机沿线巡查,未发现宏宇建材有废水直接入河情况;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已对宏宇建材清洗池内水、压滤污泥和中河水质等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经调查核实,2022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了中河清淤作业,未发现宏宇建材擅自对中河进行挖泥沙作业。

部分属实

1.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埭头镇责令宏宇建材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提升,规范物料堆放,完善雨污管网建设,严禁废水入河。

2.埭头镇督促宏宇建材进一步排查梳理环境管理方面短板,对存在问题予以全面整改。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埭头镇进一步夯实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强化区域巡查管控力度。


2

Z025002

新北区奔牛镇何家塘村委小组旁的厂里(无名),5号门进去,有一家混凝土破碎作坊,无任何手续,粉尘及噪音影响居民。

新北区

粉尘、噪音、其他

新北区奔牛新庆建材经营部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单位项目类别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因为仅涉及分拣、破碎工序,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023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天气晴,该单位破碎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在运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破碎车间墙面存在缝隙,密闭不到位,物料堆场喷雾装置功率偏小,喷淋范围无法覆盖整个堆场。新北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该单位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及昼间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经走访周边何家塘部分群众,群众表示未发现该单位粉尘及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该单位已委托有资质公司编制提升整治方案,针对现有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新北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下一步,新北区政府责成奔牛镇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管,督促该单位加快整改,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速从严查处。


3

Z025003

举报人称,邹区镇许家村附近20米对面有一家做营养土的企业,名为常州精之华蔬菜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无营业执照,夜间偷偷生产,有异味,灰尘和噪声影响居民。

钟楼区

大气、扬尘、噪音、其他

举报人反映的精之华蔬菜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暂未发现该单位有夜间生产情况,部分营养土、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未覆盖到位,有异味产生;在筛分、混料、灌装过程中有一定的噪声、粉尘产生,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邹区镇根据《常州市“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钟楼区“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钟政办发〔2021〕12号),将该单位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邹区镇于2023年4月26日对精之华蔬菜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对露天堆放营养土进行覆盖;4月28日该单位正在清运露天堆放的营养土,计划于5月1日前完成清运工作,5月31日前清空所有生产设备。


4

Z025004

举报人对*Z02001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处理意见中未明确武进洛阳第二电镀厂两条流水线拆除时间。

武进区

其他

经调查,该单位于2020年7月23日发生火灾事故,原3号、5号、6号、7号、8号车间的6条电镀生产线(5条塑料电镀生产线、1条镀锌生产线)烧毁。该单位于2020年8月对烧毁车间及电镀生产线进行了重建,3号、5号、6号车间的4条电镀生产线(3条塑料电镀生产线、1条镀锌生产线)于原址重建。因7号、8号车间存在安全隐患,该单位将2条塑料电镀生产线转移至厂区东北侧的车间内,该车间原为公司仓库及办公用房,2021年底改建为电镀车间。针对上述变动,该单位于2022年4月委托编制了《常州市武进洛阳第二电镀有限公司现有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认定该单位现有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2022年8月,武进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上述迁建的2条电镀线改为镀铬生产线,车间南侧1条镀铬生产线已完成安装并进行调试,北侧1条镀铬生产线正在安装。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7日对该单位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常环武行罚〔2022〕3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于该单位的此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未要求应当恢复原状。2022年8月以来,武进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该车间均未生产。该单位于2023年4月19日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目前尚在办理中。

部分属实

武进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单位不得对两条违建镀铬生产线继续建设。


5

Z025005

举报人称,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滨河路与勤业路)有大量机械加工厂(如汇达机械、天盾机械、杰锐机械等),有喷漆工艺,在周末及晚上偷偷进行喷漆作业,无环评手续和空气治理设施,尤其周末及晚上气味较重,异味扰民;产生的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溧阳市

大气、其他、固(危)废

1.2023年4月25日,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古县街道对天目湖工业园区滨河路与勤业路机械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江苏富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昌机械”)、溧阳市众星环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星机械”)、江苏恒祥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祥工程”)和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士汽配”)等4家单位有喷漆工序。经现场核查及古县街道确认,该区域无汇达机械、天盾机械。

其中,富昌机械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喷漆工序配套有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喷塑、固化工序配套有旋风分离+精密滤芯废气处理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查时,该单位喷漆、喷塑工序停产,其余工段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改造;同时也发现喷漆房有破损、吸风口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众星机械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喷漆工序配套有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同时也发现喷漆房配套门帘由于设计问题密封性较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恒祥石化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熔化、铸造工序配套有布袋收尘设施;喷漆工序配套有油帘+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同时也发现喷漆房密封效果差等问题。

力士汽配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喷漆工序配套有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同时也发现喷漆房内废油漆桶未及时入危废库房等问题。

溧阳市杰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市林茗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溧阳明众钣金有限公司、溧阳澄宇机械有限公司、溧阳市同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溧阳市平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市永恒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机械加工企业,无喷漆工序。对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此类项目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 4月24日至4月26日,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古县街道对该区域进行夜间巡查,均未发现明显异味,对涉及喷漆工序的4家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喷漆车间全部停产。

4月19日,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分别对众星机械、恒祥石化、力士汽配排气筒、无组织排放废气开展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关标准;因富昌机械喷漆、喷塑工序长期停产,暂未能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4月24日夜间,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天目湖工业园区滨河路与勤业路交汇段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经查,该区域仅有富昌机械、众星机械、恒祥石化、力士汽配等4家单位产生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机构规范处置;其他单位产生的废铁、废钢等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售综合利用。

古县街道与第三方环卫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统一清运天目湖工业园区生活垃圾。经第三方环卫公司确认,在清运园区生活垃圾过程中未发现有工业固废混入情况。

部分属实

1.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古县街道责令富昌机械、众星机械、恒祥石化、力士汽配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2023年4月底前完成;富昌机械、恒祥石化2023年5月底完成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

2.溧阳生态环境局会同古县街道强化富昌机械、众星机械、恒祥石化、力士汽配等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处置各类固体废物。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古县街道进一步夯实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强化重点时段巡查管控力度。


6

Z025006

举报人称,位于小河镇(孟河镇)马家村常州明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大门斜对面,现场进行挖掘、分拣垃圾作业,夜间有人倾倒垃圾,现场臭味、扬尘、噪音扰民,无任何降噪降尘措施。

新北区

垃圾、大气、扬尘、噪声

信访反映的小河镇(孟河镇)马家村常州明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大门斜对面为常州市孟河镇乐萌压力容器五期地块。

2023年3月,孟河镇委托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环保”)对填埋固废进行清理应急处置。

经查,“现场挖掘分拣垃圾”是新苏环保正按照《常州市孟河镇乐萌压力容器五期地块填埋固废清理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固废应急处置施工。

根据处置方案,该处置项目涉及地块四周已搭建围挡,进出口设有岗亭,并有保安24小时看守。现场调查,未发现夜间有倾倒垃圾现象。

该项目已按照《常州市孟河镇乐萌压力容器五期地块填埋固废清理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抑尘、除臭、降噪等措施,在固废挖掘区周边、运输道路沿途、固废分选区域设置移动式雾炮,对异味严重区域或施工环节喷洒除臭药剂,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对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进行冲洗,夜间十点以后施工禁止使用噪音大的机械设备,降低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固废长期在地底掩埋,现场挖掘和分拣作业时有些许异味产生。已委托有资质监测公司对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该地块在孟河通江工业园区内,150米内无居民区。

部分属实

孟河镇已加强固废处置项目管理,要求并督促新苏环保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进行处置,做好项目二次污染防治,确保全程可追溯,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验收,形成闭环管理。

下一步,新北区政府责成孟河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处置方案开展工作、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责成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速从严查处。


7

Z025007

举报人称,横林镇二新村常州利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路板,电镀废水排到河里,生产设备与环评数量不符(超出环评三倍),镇环保科处理过,但未解决,希望区级环保部门去解决。

经开区

水、其他

经查,常州利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租用常州市贵达电子元件厂生产车间从事线路板生产,2022年7月底已搬迁。目前,生产车间由贵达电子用于线路板生产。

贵达电子于2004年由芙蓉镇宕里电子元件厂改制而成,办理了环评手续,但现场的设备与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严重不符,增加了包括7台丝印机在内的16台主要生产设备,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该单位无电镀废水产生,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至横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厂区南侧的龙潭河。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对该单位进行了“水平衡”现场核查,经查阅资料和研判,专家组判定该单位给、排水量基本平衡。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企业废水接管口待排池积存水和龙潭河上下游河水进行了采样,经检测,积存水符合相关接管标准,龙潭河河水中特征因子(铜)浓度无异常。

经查阅12345等环境信访平台,2020年以来,横山桥镇从未接到关于利吉电子和贵达电子的环境信访投诉,也无工作人员前往调处信访,不存在“处理过,未解决”的情况。

部分属实

1.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贵达电子建设项目“批建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责成贵达电子尽快完善环保手续,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安装工业用水计量装置。

3.横山桥镇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该单位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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