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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宏观政策的创新之举,“投资于人”有利于促进形成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文件精神,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市财政局积极推动生育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发放年度育儿补贴。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的常州市户籍婴幼儿按照每孩3600元/年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2025年,我市对超7万名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超2.2亿元,育儿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直达符合条件的家庭,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二是深化生殖健康“好孕行动”。为符合条件的实施对象提供生育力评估、辅助生殖、胎心监护等方面的费用减免。强化早孕及流产前咨询指导,实行分类服务,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保障女性生殖健康。
三是强化生育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按规定落实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稳步提升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优化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不断提升。落实孕产妇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新生儿出生90天内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是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免费提供全周期优生优育筛查,覆盖产前唐氏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水平。2025年,市财政下达出生缺陷防治补助资金惠及主城区超万名婴幼儿。
五是优化产假成本共担。扩大产假补贴范围,企业有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产假期间,分别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2025年,市财政下达女职工社保补贴惠及240余家单位、超360名女职工。
六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对新建普惠托位、幼儿园办托、连锁品牌机构办托等予以相关补助,持续保障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托育机构391家,托位数2.68万个,助力构建全方位、高协同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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