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结果反馈 >> 正文

关于对《常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是202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在202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期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常州市停车管理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意见征集期内,市城市管理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多项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规划编制主体职责分工。有意见提出,第十一条规定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体是否应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主导,同时建议整体考虑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编制中的定位。

2.关于免费停车设施停放时限管理。有意见提出,第三十条第六项“不得在免费公共停车设施连续停车超二十日”的规定,建议删除“公共”一词,扩大适用范围;同时建议增设巡查、告知等支持性条款,增强规定的可操作性。

3.关于车辆类型停放管理。有意见提出,建议条例明确车辆应按类型停放,并规定停放类型不符车辆的管理方式或法律责任。

4.关于停车设施概念界定。有意见提出,建议条例明确未设停车线区域等非明确指示停车功能的区域是否适用停车设施概念,并明确相关管理权责。

对于上述意见和建议,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研究,并修改完善草案。感谢广大群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