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9-1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AI智能导读

为帮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准确理解我市提取新规定,现就《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居民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本《通知》,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装修自住住房两种使用情形。

二、主要提取事项解读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1.提取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2.提取频次:每人每年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1次(按自然年度计算)。

3.提取额度:同一套自住住房所有提取人每年提取总额为该套住房的物业费发票金额,且最多不超过3000元。当年未提取或未提足的,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4.提取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婚姻关系证明(产权人配偶提取时提供)、物业费发票、提取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

1.提取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

2.提取频次:每人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1次。

3.提取时限: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5年,或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且不超过5年。

4.提取额度:同一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装修发票金额,且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10万元。

5.提取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婚姻关系证明(产权人配偶提取时提供)、产权人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增值税发票、提取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三、提取基本条件(适用于以上所有事项)

1.申请上述提取事项的缴存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申请时在本市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

2.物业费发票和装修发票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

四、常见问题解答

1.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办理时限有何要求?

答:自本次提取规定公布实施后,缴存人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按自然年度计算),但对于2025年及以前的自住住房物业费不可以办理补提。

2.问:能否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或装修自住住房?

答: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或装修自住住房的对象仅限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3.问:提供的物业费发票对应的缴费周期跨越自然年度应该如何认定?例如,物业费发票金额为5000元,缴费周期为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在2026年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可以提取多少?

答:2026年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时认定的缴费金额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对应的发票金额,即5000×(12÷24)=2500元,该金额没有超过3000元的上限,所以该套自住住房所有提取人2026年提取总额不超过2500元。

4.问: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时,支付的电梯费是否可以纳入计算?

答:可以。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时,物业费和电梯费的发票金额合并纳入计算。

5.问:为什么我市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的,对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15年间的自住住房暂不能支持?

答:多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始终居于全国前列,在保障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前提下,优先支持已持有15年以上老旧住房和5年内的新购住房刚性装修需求。今后根据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以及群众需求将适时优化政策。

6.问:缴存人在装修自住住房时,如果装修发票金额大于10万元,缴存人能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以该自住住房装修发票金额和最高提取限额(10万元)取最低数,可以提取10万元住房公积金。

7.问: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装修发票应为装饰装修增值税发票,票面应载明项目名称(建筑服务)、装饰装修企业名称、房屋坐落、价税合计金额、开票日期等。发票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其中,开票日期应在本次新政实施日期(9月20日)后。本通知中的装饰装修是指自住住房多空间多工种整体性的硬装,购买家具家电、装饰陈设品等软装支出的发票不可计入提取额度。

8.问:配偶在哪种情况下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

答:缴存人婚前购买自住住房,配偶非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的,配偶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咨询方式

如您对政策仍有疑问,可拨打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12345,或关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及微信服务号“常州住房公积金”获取最新资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