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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政府投资评审?政府投资评审的范围、内容、程序、效力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11-2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政府投资评审的含义:市级政府投资评审是指市财政部门通过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估(匡、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等进行评价与审查,科学合理地核定投资支出的财政职能管理行为。政府投资评审遵循合法、公正、客观、效益的原则。市财政部门是政府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评审业务委托其所属的市投资评审机构,即“常州市投资评审效能中心”承担,所需评审费用由财政预算专项安排。

二、政府投资评审的范围主要涵盖三类建设项目:(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三)其他需要评审的建设项目。

三、政府投资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估(匡、概)算造价构成的完整性、经济技术指标的合理性、取费的合规性审核;(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较大金额变更(签证)、重大事项、索赔及工程款支付审核;(三)项目概算动态执行情况审核;(四)项目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复核;(五)按照规定需要评审的其他内容。

四、政府投资评审的程序:(一)确定评审项目。政府投资评审采取委托制。市投资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前期研究程度,审核确认估(匡、概)算评审项目,向市财政部门提供评审项目清单,其他评审项目,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投资主管部门、市项目主管部门确定,市财政部门向市投资评审机构提出评审委托及要求。(二)组织实施评审。市投资评审机构确认接受委托后,就评审材料、评审要求、评审时间、评审程序,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四个一次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在“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报送评审相关资料。市投资评审机构按照规定和评审要求,对项目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取数分析等评审活动,在与项目建设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出具评审报告。(三)评审意见运用。市投资评审机构将评审报告反馈至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审核评审报告,向市投资主管部门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意见。市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审意见执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政府投资评审效力:政府投资评审为市财政部门核定投资支出提供了决策参考和依据。估(匡、概)算评审意见作为市投资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应阶段报告的参考。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意见作为市财政部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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