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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林小异同志辞去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任命葛成波同志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孙靓靓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了《常州市盐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的报告,对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废止《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的决议》等两项决议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5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常州市2025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常州市2025年市级决算。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陈正春、叶明华、周庆、周承涛和秘书长庄小涛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小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副市长狄志强、浦天高、孙靓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监委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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