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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1-01-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获得武进区各类农村生态保护补偿面积,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办)通过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委托高资质的中介服务公司,通过高清卫星影像图片资料,对全区耕地、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湿地等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和现状核查,查清全区农田的地类、位置、范围和面积等状况,并经镇村签字确认,初步建立了全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数据库。每年将根据实际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同时,依据《武进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办法》,由区委农工办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水利、环保、财政等部门分别开展耕地、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湿地、滆湖水源地等生态保护情况认定确认工作,并按照百分制考核方法,逐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达标的方可享受生态保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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