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市区住房保障应保尽保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经过本人申请、各街道调查核实,现予媒体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十日内向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地址:晋陵中路607号1号楼209,电话:86720018)。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名单
|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地址
|
工作单位
|
家庭成员信息
|
申请意向
|
1
|
朱俊虎
|
652************135
|
朝阳新村111幢303室
|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
配偶:汪晓明,子女:朱昊然,子女:汪灵萱
|
经适房货币补贴
|
2
|
张爱国
|
360************716
|
花园新村105-乙-102
|
打零工
|
配偶:洪珍,子女:张志娟,子女:张志仁,子女:张志文
|
经适房货币补贴
|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7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