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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顺利结束,未收到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结合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完善规定内容,确保规定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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