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起,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里面提出了共济额度,参加共济额度对于共济人有何影响?
答: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济人,在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前,不得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住房提取,加装或更新电梯提取等),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共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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