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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 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加快构建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治理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环境社会治理(ESG)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常州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助力城市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2023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推进,践行ESG理念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陆续出台了ESG相关工作方案。当前,我市正稳步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加强ESG体系建设是试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市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达60%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不低于30项,培育ESG评级A级以上企业不低于40家,引育ESG披露、鉴证、评级等专业服务机构不低于10家,每年招引ESG重点项目250个以上,每年引进ESG领域专业人才1万名以上,培育一批企业首席双碳官。长三角(常州)ESG国际产业创新园全面建成,打造一批ESG特色产业基地,政策引领、产业特色、园区先行、企业支撑、服务赋能、开放融合“六位一体”的ESG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1.建立ESG治理体系。健全ESG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ESG协同治理机制。完善产业链ESG治理机制,构建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ESG治理体系,培育ESG产业生态,提升国际竞争力。探索建立ESG评价体系,以常州高新区、武进高新区为重点,建立可量化的高新区ESG评价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根据产业特点参与制定ESG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探索建立具有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ESG评价标准。

2.建设ESG产业高地。发展绿色低碳(E)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争创国家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前瞻布局氢能、新型储能、零碳负碳等未来产业,高标准建设未来产业集聚区,发展绿色低碳服务业。发展社会服务(S)产业,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抢抓新型城镇化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培育发展具有社会价值导向的产业体系。发展数智治理(G)产业,推动数智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一批高附加值的ESG数字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服务企业。

3.加快ESG平台载体建设。打造长三角(常州)ESG国际产业创新园,构建“一核引领、三区联动、N园支撑”的“1+3+N”空间布局,积极推进“3+X”产业布局,打造常州乃至长三角ESG产业集聚高地。加快ESG载体建设,持续推进(近)零碳园区(工厂)试点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零碳园区(工厂),打造一批零碳机关、零碳社区、零碳学校等ESG实践载体。打造ESG典型场景和示范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枢纽场站、公路及服务区等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支持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迭代发布新能源典型应用场景手册,聚焦光储充场站、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美丽乡村等典型场景建设一批微电网项目,因地制宜推动虚拟电厂发展。

4.提升企业ESG能力。实施企业ESG提质增效计划,推动上市企业、国有企业率先开展ESG实践,鼓励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龙头企业率先披露ESG信息,着力打造一批ESG实践先锋企业。发挥先锋企业引领作用,构建“先锋引领、梯次推进”的企业ESG发展体系。健全ESG信息披露机制,依托“政企通”平台设立ESG专题模块,鼓励各类企业按照规范积极披露ESG信息,探索建立常州市ESG数据服务中心和企业信息库,支持相关机构建设公益性、简易化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研究制定ESG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ESG管理,设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目标,建立关键绩效指标(KPI)评价体系。

5.优化ESG服务体系。集聚ESG专业服务机构,重点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ESG评级机构、绿色认证机构和ESG咨询服务商。强化核心技术支撑,集中力量攻克一批ESG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优秀成果清单并推广。设立和发展ESG主题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投资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ESG领域实体和项目。创新ESG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投融资评价体系中加入ESG评级标准,对ESG表现良好企业予以支持。加快ESG人才培育,建设ESG高端人才培育基地,探索组建ESG专家智库。加强ESG学科建设,组织ESG职业培训。

6.深化ESG交流合作。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强ESG领域合作和政策协同,推动人才、技术、金融等创新要素跨区域开放、共享和流动。加强跨区域交流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等开展ESG交流合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外商投资新能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项目。发挥全国新能源电池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推动企业更稳“走出去”。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推动ESG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谋划,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保障,及时为ESG实践企业提供各类产业政策信息直达服务,争取各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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