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及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秸秆禁烧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镇农服站,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工作;秸秆禁烧办公室设在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及组织协调和巡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落实村、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禁烧巡查人员,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构筑严密的村包组、组包户责任网络,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秸秆焚烧和抛弃入河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