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正文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