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 以高质量财会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 |
| 发布日期: 2026-03-11 字号:〖大 中 小〗 |
2026年3月1日,《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财会监督专门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为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近年来,常州财政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高质量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形成纵横协同监督格局。聚焦国家重大部署与财经纪律重点领域,深化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跟踪问效与综合运用;在全省率先建立财会监督联系点制度,联合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与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单位、各板块业务指导与政策宣传,动态更新预算支出制度汇编;健全财审联动、行业协同机制,为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五元一体”
监督体系筑牢基础。
二是完善监督模式机制,全面落实条例新理念。成立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监督工作落地。编制财会监督操作流程,细化全流程监督环节、固化工作闭环路径,推动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聚焦财政监督主责主业,科学谋划、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持续拓宽日常监督覆盖面;紧扣作风建设、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等核心事项,靶向发力开展专项督查,从严筑牢财经纪律红线底线,切实把条例新理念、新要求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
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持续充实财会监督力量。依托特邀财会监督员制度,在第一批特邀财会监督员人才库基础上,紧盯财会监督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于2025年底完成第二批扩聘工作,新增特邀监督员30名,进一步拓宽监督视角、充实外部监督力量。同时抓实内部人才培养,将财政青年干部列为财会监督重点培养对象,全程安排参与各类监督检查实战项目,推行“以查代学、以案代训、实操练兵”模式,让青年干部在一线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专业履职本领。此外,持续夯实财会监督市县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上下层级业务交流研讨、案例复盘与经验分享,推动跨区域取长补短、互学互促,全面提升全市财会监督队伍整体专业水平与实战能力,为各项监督工作高效开展筑牢人才支撑。 下一步,常州财政将严格对标《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学习。以《条例》学习为抓手,健全常态化、系统化学习机制,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开展学习教育,坚持全员覆盖与重点提升并重。通过专家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强化以学促思、以学促干。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以落实《条例》为根本,对财会监督检查计划、操作规程、风险应对等制度进行全面优化完善,精准查摆制度短板,着力解决“五元一体”监督体系中,财政部门与其他四类协同监督主体之间存在的配套管理制度供给不足、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数字赋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信息系统,推进数据共享、线上监管、智能预警,提升监督时效性、精准性、穿透性。四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健全内部财会监督与内控机制,规范财务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压实各方责任。五是强化结果运用。打破“重检查、轻运用、重整改、轻长效”的传统模式,健全监督结果闭环运用机制,切实将日常监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隐患,通过整改提升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工作成果。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以高质量监督结果运用,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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