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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2023年稻谷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计发依据为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其中:镇(街道)范围内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92元/亩,镇(街道)范围内20亩以下的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为50元/亩。

(1)对于所在镇(街道)范围内累计种植面积不足20亩的种植主体,无需识别是否跨村种植,直接统计其在本村种植面积情况,按照每亩50元的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2)对于所在镇(街道)范围内累计种植面积超过2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需进行跨村种植识别:

①仅在本村种植,且累计种植面积大于等于20亩,则直接统计其在本村种植面积,按每亩92元的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②在镇(街道)范围内的多个村种植,且累计种植面积大于等于20亩,无论在本村种植是否超过20亩,均需将其在本村的种植面积情况提交至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其在各村累计种植面积是否大于等于20亩,镇级汇总审核通过,再将其在本村的水稻种植面积统计到表格“20亩及以上规模种植”相关栏,均按每亩92元的标准计算补贴金额;镇级汇总审核不通过,则直接在“20亩以下”栏填列,按每亩50元的标准计算补贴金额。

2. 组织市场化订单收购补贴计发依据为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签订订单合同、实施市场化订单收购的粮食企业2023年稻谷订单收购量,补贴标准考虑本年度省定稻谷补贴金额及确认的稻谷订单收购数量等因素确定。

市场化订单收购的稻谷应为2023年的本地稻谷,企业在申报时应以2023年12月20日末订单收购的稻谷库存数量为补贴依据(不含收购的政策性稻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购凭证、订单合同、付款凭证(非现金结算)等材料。

3. 品牌建设补贴依据为获得国家、省、市名牌称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有效期内)的大米类(含稻谷、米粉)产品品牌。补贴标准为:在2023年1月1日-12月20日范围内,获得国家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驰名商标的补贴6万元;获得省名牌和著名商标的补贴4万元;获得市名牌和知名商标的补贴2万元。

同一产品以获得最高级别名牌(商标)为补贴依据,不重复享受补贴;以前年度已补贴过的品牌本次不再补贴。2023年1月1日-12月20日范围内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粮油产品交易会的粮食企业每次补贴1.5万元。企业在申报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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