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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是2024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法规质量,按照相关规定,市工信局在2023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公开征求对《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积极响应。意见征集期内,市工信局收到了社会公众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老旧小区新能源利用改造。有市民希望法案能够增强对于老旧小区进行新能源利用改造的要求,增加采用财政等手段积极鼓励老旧小区引入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使之具备独立产生能源的能力的条款。

2.关于公共照明设施。有市民建议对于公共照明设施应在条例中制定强制性规范,要求使用新能源。

3.关于废物循环利用。有市民建议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应强化产业形成的废物循环利用。

4.关于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关键材料技术,加快新一代储能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鼓励优势企业联合创建江苏省动力及储能电池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建设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区域中心。对上述规定,有市民建议增加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这一数字新基建,实现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这既是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实践,更是赋能电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利器。

对于上述意见和建议,市工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这次公开意见征集活动中,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良好效果。感谢各位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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