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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26-06-12   浏览次数:   字体:〖默认 超大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周五)上午10:00
  发布地点:市行政中心惠风厅
  发布主题:《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员:许 玲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宋晓云 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赵 斌 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主 持 人:许德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

新闻发布会记者席

许德锋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

  【许德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常州市最新制定的《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今天,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女士,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宋晓云先生,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赵斌先生,为大家介绍《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女士介绍《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的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许 玲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许玲】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常州地方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的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一、立法过程
  《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2026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审议项目。市消防救援局承担起草工作,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规案。2025年12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将《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草案在《常州日报》、常州人大网、常州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各相关部门、民主党派、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针对公众发放了3894份调查问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立法调研,赴武进区、新北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分别召开相关人大代表、部门、村(社区)、第三方机构、行政管理相对人等专题座谈会;邀请法律和专业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2026年4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2026年5月27日,《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作为全省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构建起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守护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安全”。
  一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对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创新建立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制度,明确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自行管理机构为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并明确了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应当履行的管理责任。强化协同共治,规定在居民住宅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构建居民住宅区社会共治消防快速处置体系,并纳入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规定消防、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相关行业单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服务水平。
  二是明确业主、房屋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业主、房屋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消防安全负责,细化日常防火、隐患整改、配合管理等具体义务,并列举了关于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禁止行为。规定业主、房屋使用人应当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参加消防演练,鼓励和支持居民制定家庭应急计划,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业主自治,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制定居民住宅区防火安全公约,明确业主代表参与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监督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三是强化共用消防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和资金保障。关于工程质量监管,《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将共用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和相关维修工程依法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关于资金保障,《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费用,应当在物业公共服务费中列支;梳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住宅小区电梯和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维修资金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并鼓励优先使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还对居民住宅区依法配套的人防工程汽车停放费作出规定,明确单独列账、开设银行专户管理等要求,规定在优先保障人防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必要支出的基础上,可以按照规定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等。同时,对于保修期满后消防设施发生故障的,规定可以适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程序按照规定开展应急维修。
  四是破解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等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等要求;还对超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就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规定消防救援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消防车通道执法协作机制,利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对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监测,实施预警提醒。就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问题,明确居民住宅区设置充电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同时规定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法利用居住区绿地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就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问题,明确生产流通、建设施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引导和鼓励使用耐火性能高于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外墙外保温材料。就特殊人群消防安全问题,明确针对特殊人群实施消防安全登记,全面推进在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安装监测报警等求助救援类装置。就消防服务市场低价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规定有关部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实施信用监管。
  五是强化智慧化与保险支撑作用。《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鼓励和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风险预警和安全管理;对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实时监测、预警,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设备控制功能的,规定可以实行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建立市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服务平台,由消防救援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升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同时,明确发挥保险赋能作用,在全市推行消防安全相关保险,鼓励和支持业主、房屋使用人、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等投保相关保险,并支持保险公司承保相关保险,提供火灾预防服务。
  六是推进协同监管。《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明确建立协同指导机制,有关部门定期对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人等开展培训,提升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能力。明确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对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并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联动检查作出规定。明确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并规定消防救援部门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专项评估。
  我就发布这些,谢谢!
  【许德锋】
  感谢许玲女士的详细介绍。下面请媒体朋友就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

新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日报】
  问:刚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女士提到,这部《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是全省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规,请问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宋晓云先生,《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宋晓云 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宋晓云】
  答:感谢您的提问。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进行专门立法,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立法要求的政治需要。国家现有消防法律法规搭建了通用治理框架,但缺乏针对居民住宅这一重点民生场景的细化规则。本次立法是常州市对标“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落实公共安全事前预防转型要求的具体举措,能够将中央及上级法治部署转化为常州本地刚性制度,补齐基层消防法治短板。
  二是坚守人民至上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需要。居民住宅区是消防安全风险的高发区域,常州市住宅消防火灾占比较高,还存在高层消防设施失效、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老旧小区设施老化等问题,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亟需通过专项立法精准破解民生安全痛点,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民生安全,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三是破解现实治理困境、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住宅区消防治理存在各方责任边界模糊、部门协同不畅、物业履职不规范、隐患整治反复反弹、维修资金使用受阻等诸多问题。通过地方立法,可系统厘清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业主的权责清单,构建齐抓共管的闭环治理体系,推动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从粗放整治转向精细化、规范化长效治理。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江苏广电总台记者现场提问

  【江苏广电总台】
  问:我是江苏广电总台记者。请问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赵斌先生,消防救援局作为《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的组织实施部门,有哪些具体计划推动《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更好地落地落实?

赵 斌  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赵斌】
  答:谢谢您的提问,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消防救援部门,将以《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出台为契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消防救援局将制定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联合行业部门、镇街社区、新闻媒体,用“线上解读+线下宣讲”的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培训,面对面向社会公众解读《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内容,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制定并公布居民住宅区防火安全公约、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管理指引手册等示范文本,明确消防设施故障适用应急维修程序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流程等规定。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强化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间关键信息互联共享,确保《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规范。
  三是强化联合检查。聚焦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建立消防车通道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和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工作协同,制定居民住宅区检查计划,开展联动检查,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四是积极发动群众。业主、房屋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需要全体市民的参与。我们将依托《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鼓励业委会、物管会组织热心公益、具有专业知识的业主,对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履职情况和消防设施维保情况进行监督。对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在有关平台公示外,还应在所涉居民住宅区显著位置公示,以便更好地发挥业主监督作用。
  总之,我们将坚持“宣传培训先行、配套制度支撑、联合执法监督、群众参与共治”的工作思路,推进《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各项规定,守护好全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
  我就说这些,谢谢!

常州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常州日报】
  问:我是常州日报记者。消防工作要“灭早灭小”,所以第一处置力量的配备至关重要。《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中提出要构建居民住宅区社会共治消防快速处置体系,请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赵斌先生介绍一下该体系如何运转?
  【赵斌】
  答:谢谢您的提问。市消防救援局将和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要求,以提档升级后的小区消防快速处置队为骨干,搭建就近初起火灾处置体系,围绕“建、调、训、防”闭环运行。
  一是分类规范建站。按小区体量、电动车存量划分一、二类队伍,落实定员全时段值守,合理配齐相关灭火装备,危险区域前置存放消防装备、器材。
  二是统一联网调度。将已建成的消防快速处置队统一接入消防调度指挥平台,接警就近调派,实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初期处置,消防救援队伍到场后统一协同指挥。
  三是常态联训联战。属地消防救援局、消防队站定期上门进行培训联训,加强对快速处置队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精准疏散和消防设施启用等基本技能培训指导。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火情处置和小区人员疏散等方面,开展联合实战演练。
  四是巡查前置除患。消防快速处置队执勤人员对小区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等开展每日巡查,及时纠正、上报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同时在居民住宅区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依托年度民生实事,以政策引领、明确目标、实战实训为抓手,扎实推进消防快速处置队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水平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我就说这些,谢谢!
  【许德锋】
  感谢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宋晓云先生、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赵斌先生的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对《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还有其他关心的问题,请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联系。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常州人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常州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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