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正文

财政局:“三举措”支持新能源应用推广 跑出绿色低碳发展“加速度”

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聚焦新能源应用关键领域,通过专项资金保障、试点项目扶持、充电服务惠民等举措,全方位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双碳”目标实现注入财政动能。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靶向支持新能源多元化应用。设立发展改革专项(新能源应用推广)资金,联合主管部门出台资金实施细则,构建“资金保障+政策指引”支持体系,将资金重点投向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绿色电力消费等领域。全年安排专项资金2232万元,支持公共机构光伏应用项目33个、绿色电力消费项目103个、新型储能电站项目32个,以精准投入撬动新能源应用场景扩容升级。

二是统筹资金资源,全力推进车网互动试点建设。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后,市财政局迅速统筹400万元发展改革专项资金,对新能源车主给予最高4元/千瓦时的规模化放电补贴,对参与聚合互动的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给予最高2元/千瓦时的补贴,对试点社区、智能有序充电桩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00元的补助,通过多层次补贴政策激发经营主体参与热情,形成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的“双向互动”。

三是延续惠民政策,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为提升新能源车主出行体验,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的群众基础,市财政局延续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补贴政策,对通过“常畅充”平台充电的个人消费者继续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的充电补贴,预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6000万元,有效降低新能源车主的充电成本,推动新能源汽车加速普及应用,为我市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注入源源动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