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展农村生态保护补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要支持地方开展耕地保护补偿”。今年9月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再次强调,“要更多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武进区开展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有利于保护耕地。三是有利于加强粮食生产安全。四是有利于提高生态保护整体水平。五是有利于增强基层干部的生态保护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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