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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业务相关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AI智能导读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缴存人家庭购房及还贷压力,助力自住住房消费,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业务相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九条措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满足缴存人降低住房消费负担、实现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适时调整了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1.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的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逾期的前提下,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但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只能按申请单笔提取,且除偿还商贷外,不能办理其他非还贷类提取。

2.支持代际互助提取还贷。借款人和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时,若其账户余额不足,可同步提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有效缓解家庭整体还贷压力。

3.提高绿色建筑贷款额度。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住宅类绿色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30万元,可与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叠加使用。绿色建筑星级以我市住建部门评定结果为准。

4.放宽商转公贷款限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三、执行时间

《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凡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四、案例解析

案例1:职工王某家庭在我市购买了一套改善性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元和商业贷款50万元。近期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但商贷月供压力较大。王某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

答:可以。只要王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逾期,就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那50万元的商业住房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王某在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则王某须还清逾期贷款后才能再次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

案例2:职工李某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需还款5000元,但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额合计3000元。李某父母能否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帮忙还房贷?

答:可以。李某的父母可以申请办理作为共同还款人,在逐月还贷中,李某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补足李某夫妇每月2000元的月供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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