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遵守什么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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