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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5月1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常州市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履责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社会各界对《常州市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履责评价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工作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征集期内,收到了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以下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网友建议:《常州市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履责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中,建议增加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采集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纳情况:同意采纳,增加“其中良好信息相关的工程项目应当满足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A级或者B级的要求,不良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信息为依据”。
同时,网友提出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给予了回复。在这次意见征集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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