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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持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与功能品质,11月26日,《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2026—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总体方案》立足于前期扎实的试点经验,明确提出从2026年开始,至2035年,用十年时间力争实现全市50%以上的城中村改造,让更多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在改造方式上,将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整治提升三种模式分类施策。倡导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支持在改造区域内实行统规自拆自建或统规自拆统建。
《总体方案》要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摸清城中村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划定改造范围,编制城中村改造任务清单,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留住乡愁记忆,彰显城市特色;全面提升设计水平,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塑造具有美感的城市风貌;稳步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成熟一块、推进一块、实施一块”的思路,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可控。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总体方案》,确保城中村改造这件民生实事办好办实,真正惠及千家万户,让人民生活更加舒适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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