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新能源之都,财政部门在现行产业、科创、人才、金融等政策对新能源领域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增设院士工作站、绿色能源示范工程、储能规模化应用等奖励政策,以“存量+增量”政策组合打造“发储送用”四端发力的产业整体支持体系。
在龙头企业招引培育方面,围绕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环节精准招商,对新引进优质重大项目等给予“一事一议”支持。强化光伏、动力电池等龙头企业链式培育,对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等企业分档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新设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认定奖励,最高200万元、50万元。
在数实融合纵深发展方面,统筹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倾斜支持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获评“灯塔工厂”、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链主技改项目,在设备投入奖励12%的基础上,再提高10%的奖补比例,最高1000万元;对获得智能化技改专项贷款的企业予以最高200万元贴息奖励。
在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方面,支持新能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承担国家、省核心技术攻关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对研发费用年度增长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支持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最高500万元。
在创新应用融合驱动方面,择优支持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最高5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强新能源推广融合至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等,加快公共机构光伏应用和储能规模化应用,给予相应建设奖励和储能奖励。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拉动新能源消费。
在平台载体硬核支撑方面,对获得国家、省立项的重大科技、产业公共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亿元配套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认定国家、省级企业科创研发载体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创建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在全力构建人才矩阵方面,对新能源领域重点企业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双创”人才、“龙城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来常工作的青年人才实施“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人才公寓3年“免费”入住,青年驿站3个月免租。
在强化金融活水赋能方面,今年起,连续三年市级产业投资基金与科创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额度投向新能源产业,引导各类资本向新能源产业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推动“创新贷”“智改数转数字贷”等信保基金特色产品持续发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新能源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新能源领域企业股改上市,分阶段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投入本地项目建设,最高奖励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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