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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算单位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商城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活动,我市上线使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以下简称“服务商城”)。

一、适用范围

服务商城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的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项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除外。第一批上线16大类97个采购品目。

二、采购方式

服务商城采用全线上采购模式,提供公开比选、邀请比选、直选三种采购方式。采购人应按照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后,方可通过服务商城实施采购。

(一)公开比选。公开比选是指采购人通过服务商城公开发布比选公告明确比选需求,从作出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方式。

(二)邀请比选。邀请比选是指采购人采取定向邀请方式,通过服务商城将比选文件推送给不少于3家意向供应商,从作出响应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方式。

(三)直选。直选是指采购人通过服务商城将比选文件直接推送给1家意向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

三、评审方法

服务商城提供最低成交价法、综合评分法两种评审方法,对公开比选、邀请比选,采购人可采用上述两种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流程

采购人针对集中采购目录外服务类采购项目不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采购计划。

(一)登录服务平台。采购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点击“工作台/服务商城”,即可登录至服务商城。采购人也可通过网上商城子账号登录入口,输入子账号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服务商城。

(二)实施采购。采购人根据项目属性和特点,结合单位内控制度选择公开比选、邀请比选、直选等采购方式,按照系统提示实施采购,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成交结果给成交供应商,同时服务商城自动发布成交公告。

(三)合同签订及履行。采购人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服务商城公示合同。

(四)履约验收及付款。在满足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下,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验收的,双方应事先达成一致意见。项目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自收到供应商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

五、供应商入驻平台

供应商进驻服务商城采取自愿原则,有意愿可至“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查看《关于征集常州市级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公告》,按照公告要求进驻服务商城。供应商在进驻服务商城和在服务商城参与采购活动,均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六、上线时间

服务商城于2025年1月1日上线,市级各预算单位可对应选择相关服务品目试运行。2025年3月1日起,市级预算单位服务品目目录内的小额零星服务项目原则上全部从服务商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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