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因此,凡在我市水域进行放鱼放生活动,应按有关规律法规要求进行。综合鱼类生物学特性、水域中鱼类区系组成等因素,应用生态位、食物网原理组合品种与数量,进行配套放鱼。今年长江放流品种为珍稀类胭脂鱼、长吻鮠、瓦氏黄颡鱼,生态碳汇类鲢鳙鱼、黄尾鲴;四湖放流品种为生态碳汇类鲢鳙鱼、黄尾鲴。
何主任还特别说到,今年我委与中吴网合作,在中吴网设立了“以渔活水 认购放鱼”专题栏目,并公开了咨询电话,搭建认购放鱼平台,希望鼓励社会各界与爱心人士积极参加认购放鱼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