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对象是哪些?
武进区农村生态补偿对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予以确定,具体为:耕地、水稻田的补偿对象均为直接承担保护责任的村集体(含涉农社区,简称行政村);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为负责管护的相关镇(开发区、街道)、行政村、集体林场等单位;重要生态湿地的补偿对象为负责保护的相关镇和板块;水源地(备用水源地)的补偿对象为负责管护的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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